为了规范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3月1日,《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吉林省保护野生动物工作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该《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经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是吉林首部关于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该项立法空白。
6月2日,中国动物园协会推荐申报,由广州动物园主编的行业标准《野生动物保护繁育 长臂猿》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立项。该标准是唯一一个由动物园主持编制的也是广州动物园首个主编的国家行业标准。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日前联合发布《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1994年8月16日建设部令第37号发布 1994年8月16日建设部令第37号发布 根据2001年9月7日建设部令第105号公布的《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7月23日建设部令第133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的《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1年1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本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